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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新皇冠体育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来源:中共新皇冠体育省委 新皇冠体育          2021-12-17 09:30:00 【字体:

2021年4月6日—5月6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皇冠体育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了《新皇冠体育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于7月14日向新皇冠体育省进行了反馈。为全面、坚决、彻底完成整改任务,结合新皇冠体育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皇冠体育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滇池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从严压实各地区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做到举一反三,突出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争当新皇冠体育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加快推进美丽新皇冠体育建设,坚决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二、工作原则

(一)提高认识抓整改。站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高度,从思想认识上找差距、挖根源,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抓好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和检视立场、品质、能力、意志的“试金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清单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督察曝光的典型案例、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和督察交办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依法依规逐一细化、量化、实化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对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迅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举一反三抓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综合治理和系统观念,把一个问题当成一类问题来研究,解决一个问题带动整改一类问题,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实事求是推动解决共性问题,确保全面覆盖、应改尽改、挂账销号,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四)建章立制抓整改。深刻剖析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背后的原因,深入研究治本之策,重点从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法规规章制度体系等方面,修订完善政府规章及政策性文件、有关地方性法规,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可靠保障。

(五)扛牢责任抓整改。坚持效果导向,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知责担责、知重负重、动真碰硬、履职尽责,坚决防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推动督察整改落地见效。

三、整改目标

(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省上下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领悟更加深入,对新皇冠体育作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特殊地位和担负的重要使命的认识更加深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显著增强。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局工作中的位置更加突出,争当新皇冠体育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意识更加自觉。

(二)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扛好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一件一件整改到位。对督察曝光的典型案例、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和督察交办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逐一编制整改方案,提出有效整改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4个方面16类50个问题,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7个,2022年年底前完成17个,2023年年底前完成21个,2025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到2021年年底,全省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优良比例达到85.7%、劣Ⅴ类比例小于3.5%。到2023年,全省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优良比例达到91.1%、劣Ⅴ类比例小于2%,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稳中向好,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居新皇冠体育前列,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土壤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步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

(四)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更加牢固、措施更加有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特色优势凸显,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支柱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持续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充分运用全省丰富的生态资源,提升碳汇能力,为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新皇冠体育贡献。

(五)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瞄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等领域存在问题的关键症结,建章立制,对症下药,以制度约束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完备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健全监督、检查、督察、考核、问责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推进。

四、整改措施

(一)开展一次绿色发展的“思想革命”,彰显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皇冠体育态度”和“新皇冠体育斗志”。从思想和认识深处挖根源、找差距、寻原因,坚决摒弃“重发展,轻保护”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下最大的决心,重拳整改影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

1.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整改思想认识问题。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皇冠体育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滇池保护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成立由省委、新皇冠体育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最严厉措施,坚决全面彻底抓好滇池沿岸违规违建等问题整改,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2021年,省委常委会带头,县级以上党委(党组)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检查反思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查找差距、剖析根源、明确方向,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2.采取雷霆措施,重拳整改督察指出问题。全面、深入、彻底整改督察报告指出的4个方面16类50个问题(含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中整改不到位的5个突出问题和本轮督察曝光的5个典型案例)。对督察交办的3069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含回访不满意、办理不到位的13件),由各州、市负责抓好整改落实。其中,对214件重点投诉举报问题,明确省级牵头督导单位,一个不落督促整改到位;对2855件一般投诉举报问题,由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有关督促落实工作。坚持立行立改、强力整改,把问题查处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真正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动真碰硬抓好整改落实,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3.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整改干部作风问题。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验新皇冠体育干部“两个维护”,检视新皇冠体育干部政治立场、品质、能力、意志的“试金石”,严厉整治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调门高、落实差、口号多、行动少,特别是在推动解决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方面不敢担当作为、不愿动真碰硬、作风不严不实、工作敷衍应付的行为,全面压实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认真做好追责问责工作,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4.转变发展理念,坚决整改发展方式问题。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为抓手,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农业结构调整。全力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积极发展壮大循环经济,深入推进水、土地、矿产等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采用先进工艺装备技术和污染治理设施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5.坚持以点带面,系统整改生态环境问题。以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为契机,系统研究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瓶颈问题和隐患问题,同步整改客观存在的其他生态环境问题,注重生态空间布局和生态安全管控,真正从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高度,协同解决区域性、流域性、系统性环境问题,承担好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守护好七彩新皇冠体育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努力成为新皇冠体育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二)实施一场动真碰硬的“湖泊革命”,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九大高原湖泊。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立足保护治理工作仍处于“爬坡过坎、滚石上山”阶段的实际,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上来一场动真碰硬的“湖泊革命”,回归湖泊公共属性,真正做到还湖于民。

1.在治湖理念上来一场革命。深刻认识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反思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变“要我保护”为“我要保护”,把加强湖泊保护治理摆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坚决纠正保护为发展让路的错误做法,彻底改变湖泊保护治理工作被动局面,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牢固树立“让湖泊休养生息”的理念,把湖泊保护治理作为为政一方的基本职责,把湖泊保护治理变成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真正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有力推动者。

2.在治湖措施上来一场革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落实“退、减、调、治、管”要求,以革命性举措抓好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彻底打破“环湖造城、环湖布局”的发展格局,形成精准、科学、依法、系统的治湖格局,实现“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生态之治”转变。分别召开九大高原湖泊现场办公会,逐一研究部署保护治理工作。编制实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和“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建立九大高原湖泊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年度报告评价机制。加快研究制定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明确流域空间管控导则,强化空间管控,严控环湖开发强度。全面排查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违规违建问题并研究提出处置办法。制定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业结构调整和面源污染治理方案。开展高原湖泊治理“表面化”、“景观化”问题自查自纠,对九大高原湖泊截污管网覆盖面进行系统排查,全面提升高原湖泊流域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率。加快实施抚仙湖、滇池、杞麓湖环湖截污治污全覆盖行动。坚持依法依规,全面拆除长腰山滇池一级保护区内与滇池保护治理无关的所有建(构)筑物,对二级保护区内建(构)筑物应拆尽拆,并完成拆除区域的前期复绿工作,全部停建、停售长腰山滇池三级保护区内所有项目。编制《长腰山片区植被恢复方案》,开展植被恢复工作。

3.在体制机制上来一场革命。省委、新皇冠体育对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承担主体责任,涉及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省河长办承担具体工作责任。注重解决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多规合一”,加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衔接,分区制定严格管控措施。始终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坚决查处湖泊保护治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彻底整改滇池长腰山过度开发严重影响滇池生态系统完整性问题,对杞麓湖弄虚作假等问题以事立案、深入调查,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以“零容忍”态度真正整改、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三)打赢一场标本兼治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补齐新皇冠体育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针对我省在生活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工业园区环境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短板和突出环境问题,打一场标本兼治的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持防治结合,严厉整治水污染方面的突出问题。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加强对长期水质优良断面的环境监管,防止“好水变差”。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地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因地制宜推进县级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巩固“三磷”整治成果,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编制实施个旧市大屯海水污染治理规划。持续推进咖啡湿法加工废水、废弃物治理。加快编制《新皇冠体育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扎实抓好长江流域(新皇冠体育段)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确保“一江清水出新皇冠体育”。

2.坚持基础优先,严厉整治生活污染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市更新、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提升城乡生态宜居水平。新建改造修复市政污水管网,有序整治雨污混流,2022年年底前,新建完善污水管网1200公里以上,加大工作力度,逐年接续推进。加快实施保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东河流域清淤截污项目建设,完成大理市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整改,完成昆明市雨污混流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昆明市、保山市、普洱市“十三五”规划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增加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坚决整治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及周边环境卫生“脏乱”问题,消除垃圾处理场环境风险隐患。抓紧推进丽江、瑞丽、芒市、蒙自等地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调试、投产和未开工规划项目前期工作。

3.坚持从严从重,严厉整治工业污染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园区企业特别是涉重金属、涉危化品企业环境污染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智能化、现代化水平。对22个限期整改的开发区进行联合检查,核查整改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或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不达标等问题,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对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行业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实施动态化清单管理,对违法违规用能和排放行为依法依规坚决制止。积极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低碳改造。对在产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沿江(河、湖)不合规企业和违法违规“小化工”进行整治。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

4.坚持一企一策,严厉整治重金属污染方面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环境监管,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回头看”,抓紧实施新皇冠体育省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全省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堆存点按照“一点一策”制定方案并开展整治,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强化严治严管,降低涉重金属污染河流负荷。加快个旧市鸡街倘甸双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冲坡哨、老虎山冲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乍甸河、沙甸河问题整改。

5.坚持结构优先,严厉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意见》。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增加绿色有机农作物种植规模,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制定年度全省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要点,组织各州、市制定化肥农药减量方案,持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工作。2021年起,在28个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广耕地轮作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6.坚持综合施策,严厉整治大气污染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广新能源车和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重点城市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突出城市扬尘综合整治,督促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加强秸秆焚烧控制,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强化餐饮油烟治理监管。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对西双版纳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挂牌督办。

(四)打好一场“利当前、惠长远”的生态环境保护持久战,着力夯实新皇冠体育生态文明建设根基。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监管、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足新皇冠体育省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从生态系统修复、国土空间管控、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制度健全4个方面,打好一场“利当前、惠长远”的生态环境保护持久战。

1.坚持多措并举,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切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修复,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规范林下种植,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到“十四五”末,全省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90%以上。实施绿孔雀及其栖息地保护,开展人工繁育和放归,2025年年底全省绿孔雀种群数量在2020年基础上增长20%。加快推进亚洲象栖息地保护与修复。严厉查处一批破坏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种茶毁林案件,警示震慑种茶毁林行为。加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维护生物生态安全。强化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继续深入开展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回头看”。及时完成文山州二河沟一级电站拆除及复绿工作,2021年年底前出台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办法,2022年年底前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目标任务。

2.坚持规划引领,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空间利用格局和开发强度的管控要求,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推进实施《新皇冠体育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从源头上防范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完成普者黑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及景区规划调整,加大普者黑景区空间管控力度,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3.坚持监督问效,健全生态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进落实《新皇冠体育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重点改革举措清单》任务。开展《新皇冠体育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和《新皇冠体育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评估。研究制定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技术评估实施细则,开展监督问效,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度融合,进一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出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分年度制定考评实施细则。修订完善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实施办法,明确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内容,合理设置工作目标绩效管理指标,以抚仙湖、杞麓湖、星云湖等3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为重点,制定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实施细则,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4.坚持依法治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加快推进《新皇冠体育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新皇冠体育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程,积极开展《新皇冠体育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新皇冠体育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研究和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新皇冠体育省滇池保护条例》等湖泊保护管理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促进法规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不断夯实湖泊保护的法治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湖泊保护治理政府规章,适时修订完善有关条例实施方案或细则,做到“一湖一条例”。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省委、新皇冠体育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由省委、新皇冠体育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责任追究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组4个工作组和办公室,各州、市成立相应的督察整改组织领导机构,全面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落实落细见效。

(二)压实整改责任,严格督导检查。省委、新皇冠体育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州、市党委和政府以及省直有关部门是督察整改任务的实施主体,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督导检查工作由省委督查室、新皇冠体育督查室牵头组织,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省人大和省政协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各州、市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交办问题“有人盯、有人办”。

(三)狠抓跟踪督办,规范验收销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日常调度督办机制,制定验收销号标准,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并作为省级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的重要内容,推动问题逐项严格整改、逐个验收销号。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的,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督办。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按照标准开展验收,确保问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不到位不放过、不达标不放过。

(四)厘清问题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由省纪委省监委依据《新皇冠体育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逐一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调查,严肃处理;对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报道,强化信息公开。加大督察整改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和知晓度。建立整改工作新闻发布制度,定期通过中央、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整改落实情况、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例整改情况,分别在新皇冠体育广播电视台、新皇冠体育日报、新皇冠体育网等省内主流媒体及省生态环境厅“双微”平台、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适时报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和绿色发展成果成效的典型事例,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氛围。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

督察报告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皇冠体育省生态环境保护。2015年1月和2020年1月两次考察新皇冠体育时都强调,新皇冠体育是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但督察发现,新皇冠体育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此认识不够深刻、行动不够自觉,排头兵意识不强,工作总体比较被动。不少同志对新皇冠体育生态环境脆弱敏感的客观实际没有清醒认识,普遍存在新皇冠体育自然禀赋好、生态环境优、环境容量大的盲目乐观倾向,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见惯不惯”。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不够牢固,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保护为发展让路的问题较为突出。

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新皇冠体育办公厅

配合单位: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

整改目标:全省上下对新皇冠体育作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认识更加深刻,争当新皇冠体育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意识更加自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更加牢固,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从最严格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两端发力,积极探索保护和发展协同共进新路。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级以上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部署1次,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2.2021年,省委常委会带头,县级以上党委(党组)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检查反思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查找差距、剖析根源、明确方向,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3.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毫不动摇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的绿色发展。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打造“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世界花园”生态品牌和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为抓手,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4.把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对督察交办的3069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强力整改,由各州、市负责抓好整改落实。其中,对214件重点投诉举报问题,明确省级牵头督导单位,一个不落督促整改到位;对2855件一般投诉举报问题,由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有关督促落实工作。

二、滇池“环湖造城”、“贴线开发”现象依然突出

督察报告指出:滇池是新皇冠体育省特别是昆明市的一颗明珠。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新皇冠体育都对滇池保护治理作出重要指示,新皇冠体育省和昆明市为此也做了不少工作,但近年来围绕滇池“环湖造城”、“贴线开发”现象依然突出,甚至“寸土必争”、“寸土不让”。滇池生态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责任单位:昆明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

整改目标:破“环湖造城”、“贴线开发”之局,恢复被违规违建项目侵占的环滇池湖滨带,严格管控环滇池项目开发建设,回归滇池公共属性,真正做到还湖于民。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皇冠体育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滇池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滇池是用来保护的,不是用来开发的”底线要求,把整改滇池“环湖造城”、“贴线开发”问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理清违规违建、过度开发、贴线开发等问题处置的认定边界和标准,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举措,坚决整治,逐步恢复滇池生态空间。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排查甄别组、整治推进组、责任追究组、长效机制组4个工作组,按照“七个一律”原则,坚持“拆、搬、调、建、截、管”多措并举,统一组织滇池“环湖造城”、“贴线开发”问题整改工作。

3.坚决全面彻底抓好滇池沿岸违规违建等问题整改。全面暂停滇池沿岸在建项目,全面排查甄别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项目,形成建(构)筑物清单,依法依规、实事求是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确定整改范围、时间、方式,明确责任主体,分批推进整改落实。

4.建立健全滇池保护法规制度。全面梳理不适应滇池保护治理的条款和规定,尽快启动《新皇冠体育省滇池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依据《新皇冠体育省滇池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滇池周边土地供应及商业、办公、酒店等项目的审批、建设、销售管理政策,落实规划功能,避免商业服务类项目住宅化,严格项目建设审查和建设过程监管。

5.加强规划管控。科学编制《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滇池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滇池保护规划》,统筹规划流域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严控开发强度,严格管理环滇池开发建设。加快环滇池生态廊道建设,推进湖滨湿地修复。

三、昆明晋宁长腰山过度开发,严重影响滇池生态系统完整性

督察报告指出:2012年以来,昆明诺仕达(企业)集团公司打“擦边球”在长腰山大肆进行房地产开发,影响滇池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2016年第一轮督察指出,“滇池面山以内城市扩张态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但昆明市并未引起重视。昆明市规划、滇池管理等部门没有落实《新皇冠体育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违规批准昆明诺仕达(企业)集团公司在长腰山规划813栋别墅、294栋多层和中高层楼房,总占地面积3426亩,总建筑面积225.2万平方米。规划项目已开工,其中滇池二级保护区已建成别墅167栋、在建47栋,导致长腰山90%以上区域被钢筋混凝土替代,长腰山变成了“水泥山”,基本丧失生态功能。

责任单位:昆明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滇池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

整改目标:长腰山滇池保护区内建(构)筑物应拆尽拆并完成生态修复,恢复长腰山滇池一级、二级保护区生态功能。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从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方面进行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以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动真碰硬抓好整改落实,以实际整改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皇冠体育省滇池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督促企业全力做好整改工作,做好入户告知和房屋收回协商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争取理解支持,确保稳定。加强管理,妥善处置拆除建筑垃圾,防止拆除过程中对滇池造成次生污染。

3.全面拆除长腰山滇池一级保护区内与滇池保护治理无关的所有建(构)筑物,并完成拆除区域的前期复绿工作。

4.全面拆除长腰山滇池二级保护区内应拆除的建(构)筑物,并完成拆除区域的前期复绿工作。

5.停建、停售长腰山滇池三级保护区内所有项目,依法依规进行适建评估,分门别类提出整改意见。

6.实施生态修复。着眼滇池生态屏障构建,编制《长腰山片区植被恢复方案》,开展植被恢复工作。2021年9月底前,重建林草植被,初步恢复绿色底色;2022年年底前,初步建成乔灌草组成的群落结构,为后期植被自然恢复奠定基础,逐步恢复长腰山生态功能。

四、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

(一)督察报告指出: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高于新皇冠体育平均水平。2020年前三季度未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进度目标,2021年一季度能耗强度不降反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向新皇冠体育省分别发出一级预警和提醒,督促新皇冠体育省进一步加大能耗双控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各州、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省统计局

整改目标: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和排放达到国家强制标准。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出台《新皇冠体育省2021年节能工作要点》,将2021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指标分解到各州、市,完成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分解,压紧压实各级能耗双控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2.2021年10月底前,对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行业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违法违规用能和排放行为依法给予坚决制止,并建立动态化清单管理机制。

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部署要求,对全省200家以上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推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4.对能耗和排放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的项目,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改。

5.积极推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推进变压器能效提升,组织实施一批节能低碳改造示范项目,加强工业企业节水能力提升建设。扎实开展年度节能和环保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实落地。

(二)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省《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8年粗钢产能控制在2500万吨以内。但新皇冠体育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4月提供资料显示,全省在运行产能2916万吨;还有一批产能置换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全省粗钢产能将达到3100万吨以上,超出控制目标。

责任单位:各州、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省统计局

整改目标: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严防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以钢铁产能置换等工作为抓手,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全行业限制类钢铁装备全面退出。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禁止新增产能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钢铁冶炼产能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对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严格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钢铁冶炼项目备案前,必须确保项目已严格按照《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产能置换,完成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公告,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加强钢铁产能置换项目监督管理。对已按照要求完成备案的钢铁冶炼项目,及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确保项目符合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用地、产业政策和产能置换等有关规定要求,其中已投产项目对应置换的产能必须全部拆除到位。

4.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提升钢铁行业装备水平,推动钢铁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五、曲靖市和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违规为企业进行备案

督察报告指出:曲靖市、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违规为新皇冠体育云腾建材公司和新皇冠体育一鑫玻璃制品公司进行备案,两家企业分别于2016年12月和2018年8月建成投产,2021年4月仍在违规生产。

责任单位:曲靖市、楚雄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推动新皇冠体育云腾建材公司、新皇冠体育一鑫玻璃制品公司完善产能置换手续,严禁新增产能,在项目未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前不得生产。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依法责令新皇冠体育云腾建材公司、新皇冠体育一鑫玻璃制品公司违规备案的平板玻璃项目立即停产,未完善产能置换手续前不得生产。

2.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加快整改。

3.对违规备案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焦炭等行业产能置换把关不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缓慢

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办公厅2017年印发的《新皇冠体育省化学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焦炭等行业产能零增长。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产能置换把关不严,产能零增长目标落空。2020年6月,昆明市公布《新皇冠体育成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5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同意该项目使用有关企业的闲置产能。但该项目105万吨置换产能中,有85万吨产能来自于2013年之前已淘汰关闭企业的落后产能,10万吨产能来自于嵩明明鑫焦化有限公司批而未建的“无效产能”,真正的有效产能仅10万吨。楚雄州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2011年就应淘汰的4座捣固焦炉截至督察进驻时仍在生产。

责任单位: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整改目标:撤销新皇冠体育成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不合规产能置换方案和备案材料,落后焦化产能应退尽退,确保实现全省焦化行业产能零增长目标。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对全省焦化行业在产企业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产能是否合规有效,以及在建或拟建项目产能置换指标及备案、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

2.开展全省焦化行业落后产能摸底排查,2021年年底前确保落后产能应退尽退。立即淘汰楚雄州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4座捣固焦炉。

3.制定全省焦化产能置换实施方案,指导州市、企业做好产能置换有关工作。撤销新皇冠体育成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不合规产能置换方案和备案材料。

4.严格落实焦化行业有关政策和产能置换要求,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

七、新皇冠体育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

督察报告指出:2017年,新皇冠体育省长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8.3%,珠江流域劣Ⅴ类断面比例控制在6.3%以内。但新皇冠体育省2018年7月制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排头兵意识不强,标准不严,仍按2015年国家下达新皇冠体育省的“十三五”考核目标,将长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为50%以上,较现状低8.3个百分点;将珠江流域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目标设置为12.5%以内,较现状高6.2个百分点。2020年,新皇冠体育省地表水优良比例在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中排名靠后。

责任单位: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州、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

整改目标:在“十三五”基础上巩固深化,按照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到2023年,全省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优良比例达91.1%,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2%以内。其中,长江流域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优良比例达87.1%,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4%(不含程海);珠江流域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优良比例达73.3%,劣Ⅴ类水体比例为3.3%。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长江、珠江干流、西南诸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为“保好水”重点,加强沿江空间管控,优化产业布局,完善沿江近岸村镇截污治污体系,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水环境风险防范,确保优良水体比例提升。开展全省地表水劣Ⅴ类国控省控断面整治工作,围绕“突出的环境问题在哪里、问题症结在哪里、相应的对策在哪里、具体落实在哪里”,精准识别和梳理流域水生态环境存在问题,按照“一个断面,一个方案”原则,组织有关州(市)编制劣Ⅴ类断面整治方案,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落实,逐步消除劣Ⅴ类水体,恢复水体使用功能。同时,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大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工作力度,促进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2.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深入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保障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推动长江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大滇池、赤水河、漾弓江、螳螂川、普渡河、牛栏江、龙川江等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扎实推进昆明市主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昆明市第十四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金沙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整治项目、漾弓江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等污染治理工程。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三磷”行业整治等专项工作,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确保长江流域水质持续好转。同时,进一步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实施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有效恢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

3.加强珠江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以涉磷企业为重点,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大杞麓湖、异龙湖及南盘江、曲江、泸江等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持续推进杞麓湖、异龙湖流域城镇、村庄截污治污项目,南盘江流域宜良县截污工程、集镇和农村污水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开远市南盘江一级支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个旧市鸡街倘甸双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冲坡哨、老虎山冲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工程。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因地制宜适度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优化水资源利用,加强流域主要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落实,确保达到流域生态流量底线要求,促进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八、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

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对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24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17个目标值低于50%,最低的怒江州泸水市仅为19.8%。2019年以来,全省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投入资金仅8.93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导致全省城市污水提质增效整体进展滞后。《方案》要求到2020年年底消除70%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际仅完成37%。

责任单位:各州、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按照《“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加大资金投入,压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高效提升,到2025年年底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压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分年度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污水管网改造建设,持续推进地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2.按照“实事求是,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县级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

3.督促各地建立健全城镇污水提质增效资金投入机制,落实资金配套承诺。建立分析调度、督查通报、约谈预警等工作机制,确保全省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取得实效。

九、玉溪市九龙国际会议中心违法建筑侵占抚仙湖一级保护区问题久拖未决

督察报告指出:2016年第一轮督察指出,玉溪市九龙国际会议中心违规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建设酒店、别墅等建筑物。新皇冠体育省整改方案明确,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但玉溪市始终没有拿出有效的处置方案,违法建筑侵占抚仙湖一级保护区问题久拖未决。现场督察发现,九龙国际会议中心位于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酒店和景观公寓建筑仍未完成整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中整改不到位的5个突出问题之一)

责任单位:玉溪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配合单位: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新皇冠体育省抚仙湖保护条例》,2021年8月底前完成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酒店、A栋公寓、B栋公寓整体拆除复绿工作,积极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时限:2021年年底

整改措施:

1.2021年8月底前,对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酒店、A栋公寓、B栋公寓进行问题调查、资产调查认定和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实施整体拆除复绿。

2.2021年年底前,进行查缺补漏,确保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十、部分投诉举报问题回访不满意、办理不到位

(一)督察报告指出:进驻期间,督察组对111件群众投诉办理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群众不满意20件,占比18.0%;对38件群众投诉进行现场抽查,办理不到位9件,占比23.7%。

责任单位: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红河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林草局

整改目标:全面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电话回访群众不满意、现场抽查办理不到位的29件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全面梳理电话回访群众不满意的20件和现场抽查办理不到位的9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

2.有关州、市政府逐一制定电话回访群众不满意、现场抽查办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抓紧组织开展整改并做好验收工作;省级牵头单位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进一步加强环境隐患清理排查,加大对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督察报告指出:2018年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曾投诉曲靖市宣威市羊场镇煤矸石露天堆存等污染问题,地方反馈已经完成整改。但督察发现,宣威市羊场镇5家洗煤厂和1处煤矸石堆场均无治污设施,长期违法生产,有的企业距居民点不足50米,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个别企业甚至设置暗管偷排废水。

责任单位:曲靖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全面整改宣威市羊场镇5家洗煤厂和1处煤矸石堆场污染问题,举一反三,同步建立行业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整改时限:2021年年底

整改措施:

1.严厉查处宣威市羊场镇5家洗煤厂和1处煤矸石堆场的环境违法问题。

2.督促曲靖市对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科学选址布局,严格市场准入。

3.规范行业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省煤炭洗选行业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十一、昆明敬业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督察报告指出:昆明市为保住敬业钢铁有限公司工业产品许可证,不顾该公司生产设备落后、污染防治设施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实际,要求企业2020年6月恢复生产,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昆明市承诺的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进展滞后,督察期间群众多次投诉该企业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昆明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完成企业环境问题整治,解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搬迁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依法责令企业立即停产,严肃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2.督促指导企业对生产设备、污染防治设施、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整治方案,确保达标排放。

3.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搬迁问题。

4.加强监管,企业未完成整治以及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未完成搬迁前不得恢复生产。

十二、新皇冠体育省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

督察报告指出:部分省级河(湖)长“只挂帅不作战”,开会布置多、口头要求多、解决问题少,将责任压给基层,一些河(湖)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普洱市李仙江、糯扎渡、思茅河等巡河记录发现问题连年相同,基本无整改成效。

责任单位:省河长办、普洱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河长办

配合单位:省级河(湖)长联系部门、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河(湖)长、河长办、河(湖)长联系部门、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确保发现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形成“闭环”。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2020年修订印发的《新皇冠体育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省级会议制度》、《新皇冠体育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新皇冠体育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省级河(湖)长巡查办法》、《新皇冠体育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督办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新皇冠体育省河长制办公室服务省级河(湖)长六条工作措施》等有关要求。

2.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河(湖)长履职协调机制,有效避免河(湖)长“只挂帅不作战”等问题,杜绝各级河(湖)长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省级河(湖)长适时巡河巡查召开会议,由省级河(湖)长联系部门牵头负责筹备,调度督办研究部署事项,做好巡查记录,形成巡查报告报省级河(湖)长及省河长办,同时对巡查发现问题印发“河(湖)长令”或“督办函”、“督办单”督促整改落实;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组织开展督察;省河长办、省级河(湖)长联系部门,在省级河(湖)长巡河巡查前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和解决问题建议。

3.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制定《关于印发省领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指示要求的通知》,各级河(湖)长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完善河(湖)长制有关工作规则,增加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省级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一步规范河(湖)长制工作。

4.进一步加强对普洱市河(湖)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普洱市李仙江、糯扎渡、思茅河等巡河记录发现问题连年相同、基本无整改成效问题进行重点督办。

十三、玉溪市未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干部考核,县(区)生态环境指标考核走过场

督察报告指出:玉溪市2020年印发的《玉溪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未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干部考核;2020年度县(市、区)目标任务综合考评中生态环境指标考核走过场,9个区县中有8个区县为满分40分、1个县为39.9分。

责任单位:玉溪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考评办

整改目标:制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考核办法措施,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进行考评,严格生态环境考核评价,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现有考核实施办法。根据《新皇冠体育关于全面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的决定》、《新皇冠体育省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督促指导玉溪市修订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实施办法,明确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内容,从组织领导、工作推动、考核问效、责任追究、结果运用、过程监督等方面合理设置工作目标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2.对玉溪市2020年度县、市、区目标任务综合考评中生态环境指标考核走过场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十四、新皇冠体育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

督察报告指出: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均指出新皇冠体育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存在问题,新皇冠体育省上报已全部完成整改。督察发现,新皇冠体育省水利部门在整改中重平台建设轻实际效果,“只搭台不唱戏”,一些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足、监控设施位置不准确等问题没有被及时纠正。2021年5月,监控平台显示,1644座水电站中,生态流量未达标182座,数据停报183座,未接入3座,未接入视频或图像71座,存在问题的比例达到26.7%。督察组抽查50座显示“达标”的水电站,发现有26座存在生态流量与显示数据不符、监控设施安装不合理等问题。玉溪市南盘江流域红石岩、鲊起等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长期未达到核定要求,南盘江干流河道减水严重。(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中整改不到位的5个突出问题之一)

责任单位:各州、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配合单位: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落实水利部门监管责任,对全省1644座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确保按照要求泄放生态流量,同步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2021年年底前,组织各州、市对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1644座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细化问题类型,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扎实抓好排查发现问题整改。

2.对生态流量未达标的182座、数据停报的183座、未接入监管平台的3座、未接入视频或图像的71座,以及发现存在生态流量与显示数据不符、监控设施安装不合理等问题的26座水电站,作为重点督办对象,按月跟踪督导。

3.对玉溪市南盘江流域红石岩、鲊起等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长期未达到核定要求,南盘江干流河道减水严重问题,作为重点督办对象,按月跟踪督导。

4.按月通报接入省级平台的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测情况,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督促检查,确保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5.2021年年底前,出台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电站业主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确保生态流量泄放“只搭台不唱戏”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按照要求泄放生态流量。

十五、新皇冠体育湖泊保护治理精准、科学、依法和系统治湖的局面尚未形成,水质改善趋势尚不稳定

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湖泊保护治理仍处于爬坡过坎、滚石上山阶段,精准、科学、依法和系统治湖的局面尚未形成,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改善趋势尚不稳定。2020年,九大高原湖泊有7个湖泊水质未达水功能区划要求。其中,抚仙湖总体保持Ⅰ类,但个别污染指标呈上升趋势;滇池水质在Ⅳ类和Ⅴ类间徘徊;杞麓湖水质从2019年的Ⅴ类恶化为2020年的劣Ⅴ类。

责任单位: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河长办

配合单位:省级湖长联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

整改目标:九大高原湖泊精准、科学、依法和系统保护治理新格局进一步形成,保护治理规划确定的任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抚仙湖总磷等污染指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湖体水质总体保持Ⅰ类;滇池、杞麓湖水质改善。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紧紧围绕湖泊水质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改善“三位一体”核心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新皇冠体育提出的“四个彻底转变”治湖新思路,紧扣“退、减、调、治、管”要求,组织编制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一湖一策”方案和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由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编制任务。

2.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9个省级湖长联系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问题整改的督导检查。建立规划落实半年、年度调度机制,有关州、市制定保护治理年度实施计划。省直有关部门优先将保护治理规划项目纳入资金支持范围,重点予以推动。

3.实施九大高原湖泊环湖城镇截污治污全覆盖行动,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率。补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抓好城市面山洪水疏导控制,加快完善城市雨污管网收集系统,逐步落实雨污分流,提升排水系统运行效能及效率,推动合流制区域溢流污染控制能力建设。

4.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提高沿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推动村庄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加强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5.深化内源污染治理,逐步消解内源污染影响,持续抓好重点水域蓝藻防控,保护与修复水生态。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因地制宜实施湿地改造,发挥湿地功能。

6.科学制定引水补水方案,提升流域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有效降低部分湖泊长期处于低水位运行的水质恶化风险,有效改善湖泊水质。

7.深化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实施清水净湖巩固提升行动,逐步落实“美丽河道”建设。分期实施入湖河道水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入湖河道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及其保护范围内的湖滩、湿地、村庄、农田、生态调蓄带、湖滨缓冲带等区域清理整治,消除污染隐患。

8.实施流域面山绿化工程。明确重点生态修复范围,加强流域面山森林抚育,提升流域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

十六、部分州市控制入湖污染物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

督察报告指出:精准治湖亟须加大力度。新皇冠体育部分州市对控制入湖污染物重视不够、研究不深、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大理州环湖截污治污及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任务艰巨。

责任单位: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

整改目标:深入研究入湖污染物控制措施,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和环湖截污管网情况,有效解决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等问题,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形成由主管、支管、毛细管构成的污水收集管网。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对九大高原湖泊截污管网覆盖面进行系统排查,形成项目清单,完善截污治污管网体系。

2.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完善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实现沿湖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

3.配套建立、完善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系统,强化项目运营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监管。

4.通过新建生态库塘、湿地等,对处理排放尾水进行深度净化,进一步降低污染负荷。

5.督促大理州加大环湖截污治污力度,基本实现环湖城镇生活污水和农户卫生间污水、厨房废水、畜圈污水、洗衣洗菜废水等“四水”应收尽收。

十七、昆明市对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动不力,主城区雨污混流问题突出,污水溢流影响滇池水质

督察报告指出:昆明市对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动不力,直至2020年9月23日才印发《昆明市主城区排水管网排查工作方案》。截至2021年4月,昆明市二环内雨污合流面积达45.48平方千米,尚未完成改造的城中村284个、老旧小区997个,雨污混接、错接点4455个,雨污混流问题突出,在雨季溢流十分严重,污水溢流进入河道对滇池水质造成严重影响。每年通过溢流口排放的雨污合流水约1.4亿立方米。由于截污不到位,滇池水质改善过度依赖调水。在2020年调水减少后,滇池外海4至6月水质迅速恶化为劣Ⅴ类。

责任单位:昆明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督促指导昆明市统筹推进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年底前4455个雨污混接、错接点完成整治80%以上,2023年年底前主城区污水溢流进入河道对滇池水质造成影响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组织专家指导昆明市全面排查梳理主城区和环湖截污管网现状,形成问题清单。

2.2021年年底前,完成系统化方案编制,启动主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加强环湖截污治污工程和10座水质净化厂运行管理,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2022年年底前,昆明市主城区284个城中村、997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70%以上,4455个雨污混接、错接点完成整治80%以上。2023年年底前,完成第十五水质净化厂主体工程建设,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主城区污水溢流进入河道对滇池水质造成影响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3.加快环湖乡镇、村庄污水管网配套建设,2022年年底前,形成由主管、支管、毛细管构成的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实现环湖城镇生活污水和农户卫生间污水、厨房废水、畜圈污水、洗衣洗菜废水等“四水”应收尽收。

十八、在精准治湖方面有差距,滇池部分入湖河流水质未达标

督察报告指出:2020年,滇池30条有水功能区划类别要求的入湖河流中,仅18条达标,达标率仅为60%,特别是海河、广普大沟、金家河等,更是多年来一直为劣Ⅴ类。

责任单位:昆明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河长办

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滇池有水功能区划类别要求的入湖河道水质持续改善,全部达到水功能区划考核目标要求。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对水质不达标的12条入湖河道开展系统研究、对症治疗,科学合理编制“一河一策”水质达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清单,加快综合治理项目实施。

2.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完善截污管网,为片区内海河、广普大沟、金家河等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夯实基础。

3.抓好城市面山洪水疏导控制,统筹解决生态流量不足和城郊结合区溢流污染问题。

4.建设完善河流片区雨污系统,结合老旧排水管网、泵站及市政调蓄池更新改造,提升片区排水管网覆盖率。

5.加强河道水质监测,定期通报河道水质情况,以水质倒逼河道治理工作落实。加快完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推动重点排放企业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主要河道重点监控断面实时监测。

6.深化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实施清水净湖巩固提升行动,逐步落实“美丽河道”建设。分期实施入湖河道水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入湖河道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及其保护范围内的湖滩、湿地、村庄、农田、生态调蓄带、湖滨缓冲带等区域清理整治,消除污染隐患。

十九、红河州大屯海污染治理不力

督察报告指出:红河州忽视大屯海入湖河流治理,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的沿湖37个村民小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截至2021年4月仅完成10个,4条入湖河流均为劣Ⅴ类。大屯海水质长期为劣Ⅴ类,且化学需氧量浓度仍在持续上升,2020年年均浓度高达108毫克/升,超过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4.4倍。

责任单位:红河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河长办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

整改目标:2023年年底前,大屯海4条入湖河流水质达到Ⅴ类标准;2025年年底前,大屯海水质保持Ⅴ类标准,逐步实现水质、水环境、水生态改善。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整改措施:

1.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加强行业对口指导支持,做好实地调查,对问题整改进行督促检查。

2.将大屯海保护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红河州每年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大屯海保护治理工作不少于1次,大力推进问题整改和保护治理。

3.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成立州级工作专班,进一步理清州、市两级政府及部门的职能职责,强化督促指导,全面推进大屯海污染综合治理。

4.按照“退、减、调、治、管”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大屯海污染治理规划并加快推进实施。对水质为劣Ⅴ类的4条入湖河流开展系统研究、对症治疗,2021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大屯海“一湖一策”整治方案和入湖河流“一河一策”水质达标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切实推动入湖河流水质达标。

5.加强大屯海国土空间管控,推进流域截污治污、生态廊道建设,开展退塘退地还海、湿地建设与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调水补水节水等工作。加强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完成大屯海片区已关停选矿企业的“两断三清”工作,截断重金属污染源,强化执法监管。

6.2022年年底前,加强个旧市已完成整治的5个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及管理,继续加快推进已完成主管建设的9个自然村的支管建设以及2个自然村的主管、支管建设,及时开展剩余17个自然村污水收集处理项目的前期工作。

7.2022年年底前,完成蒙自市4个自然村雨污分流及管网建设,实现污水全收集,进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处理。

8.力争2023年年底前完成个旧市大屯海水库清淤扩建工程。

9.加大大屯海入湖河流污染治理力度,实施2#、3#、5#、6#引洪沟两岸截污治污工程,切断入河污染源,同时采取清淤等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在2023年年底前水质达到Ⅴ类标准。

10.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大屯海流域环境执法监管和日常巡查,巩固水污染治理成效。

二十、科学治湖理念仍未树立。一些地方对此重视不够,投机取巧搞样子工程,高原湖泊治理“表面化”、“景观化”问题突出,部分高原湖泊污染依然严重

督察报告指出:一些地方对科学治湖重视不够,投机取巧搞样子工程,高原湖泊治理“表面化”、“景观化”问题突出,部分高原湖泊污染依然严重。玉溪市通海县投资7.3亿元建设环湖截污工程,但“截污不治污”,截流的污水在雨季通过闸门集中排入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成为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的摆设。在水质明显恶化、难以完成考核目标的情况下,玉溪市通海县于2020年投资4.85亿元在杞麓湖周边建成6座总处理能力33.1万立方米/日的水质提升站,从杞麓湖取水,净化后再排入杞麓湖。这种“不治污水治湖水”的做法并不科学,对1.45亿立方米库容的杞麓湖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本末倒置。(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中整改不到位的5个突出问题之一)

责任单位: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

整改目标:全面提升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制定杞麓湖流域截污治污综合治理革命性措施,有效遏制杞麓湖水质恶化趋势,确保2022年年底前实现脱劣。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昆明、玉溪、红河、大理、丽江等州、市组织对高原湖泊治理“表面化”、“景观化”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增强“十四五”规划、“一湖一策”项目实施的针对性、科学性。

2.建立健全各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项目科学论证、规范决策等机制,落实行政、技术等决策责任制。

3.昆明、玉溪、红河、大理、丽江等州、市进一步提高对高原湖泊污染依然严重问题的思想认识,围绕水质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改善“三位一体”核心目标,坚持“四个彻底转变”新思路,落实“退、减、调、治、管”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十四五”规划和“一湖一策”。

4.昆明、玉溪、红河、大理、丽江等州、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有关规划、方案的编制论证及审查审批,保护治理项目立项审批、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等工作,提升科学决策质量。

5.立即对杞麓湖流域污水管网进行详细排查,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对未覆盖污水管网的36个村(社区)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全覆盖,实现精准截污;对已覆盖的区域建立健全管护运维机制,严防“跑冒滴漏”;对污水管网暂未覆盖和难以覆盖的个别集镇和村落,建立“户收集、村镇清运处理”工作机制,全覆盖开展生活污水、泔水收集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源头污染排放。根据入湖水质要求,对污水处理厂(站)进行提标改造,科学提高排放标准。

6.立即对杞麓湖流域内排污企业开展排查整治,按照要求对排放不达标企业进行整治整顿,采取工程措施打通断点,全面截断直排入湖河道的企业污水,确保达标排放。科学论证截流污水处理方式和利用途径,积极推广工业企业生产生活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提高企业循环用水率,减少企业用水量和排放量。

7.立即对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现存不达标蓄水进行应急处理,并通过贯通管道、湿地处理和“截、储、调、回、净”等方式,杜绝高污染负荷的蓄水在雨季冲刷入湖。

8.科学合理增加杞麓湖水质监测点位,优化耕作农田土壤监测点位设置,在湖体、主要入湖河道口、生态调蓄带、截污沟、湿地等设置水质水量监测点,加强水质监测分析研究,为湖泊保护治理提供科学支撑。

9.完成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22座泵站建设,制定调度方案,加强调度管理,充分利用环湖截污工程周边湿地、低洼地、库塘等,力争调蓄能力达到100万立方米以上,实现环湖截污工程内雨水、农田退水等低污染水循环利用。

10.深化杞麓湖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实施清水净湖巩固提升行动,逐步落实“美丽河道”建设。分期实施入湖河道水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入湖河道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及其保护范围内的湖滩、湿地、村庄、农田、生态调蓄带、湖滨缓冲带等区域清理整治,消除污染隐患。

二十一、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水质改善弄虚作假

督察报告指出:玉溪市通海县假借增强水动力、增加水循环之名,在杞麓湖湖心国控监测点位周边建成两圈U型“围隔”,通过管道将水质提升站处理过的好水和源自水库的清水引入围隔内部,以稀释湖水,在围隔内形成一个水质相对较好的水域,严重干扰水质监测。2020年,杞麓湖湖心国控监测点位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由三季度的52毫克/升骤降至四季度的40.3毫克/升,造成水质改善的假象。

责任单位:玉溪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

整改目标:全面拆除杞麓湖水质监测干扰设施,建立水质监测和杞麓湖保护治理工作科学评价机制,杜绝搞样子工程、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干扰水质监测。

整改时限:2021年年底

整改措施:

1.科学合理组织做好杞麓湖“十四五”保护治理规划、重点专项方案技术报告编制工作。

2.拆除湖内柔性围隔及底锚固定装置,拆除马家湾生态补水管道和水质提升站补水管道,举一反三排查干扰水质监测问题,坚决防止搞样子工程、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干扰水质监测。

3.督促改进水质提升站工艺,对环湖截污工程蓄水进行处理,确保达标入湖。

4.玉溪市、通海县抓实日常工作,结合“杞麓湖保护日”活动,常态化开展“河长清河”、河湖“清四乱”工作,对25条入湖河沟及截污塘(带)定期开展清淤,维护河道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打捞水体浮萍。实施者湾河、红旗河、中河、大新河、白渔河、万家大沟6条主要入湖河道垃圾综合整治工程,在河道中各安装1套智能垃圾清理设施,杜绝河道垃圾直接入湖。

5.对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实行台账管理,全面落实“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确保整改落实无死角、零盲区。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视情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6.对反馈问题深入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

二十二、高原湖泊保护条例配套措施未落实

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省针对九大高原湖泊制定了保护条例,要求所在市州要出台保护或利用规划、实施细则等配套措施。但各市州长期没有落实,直至2018年后才集中编制规划,导致高原湖泊保护利用长期无“规”可循。2020年才按照湖泊保护条例要求印发实施抚仙湖、杞麓湖、星云湖、异龙湖等4个高原湖泊保护规划,规划空白期长达13年;滇池等保护规划一直没有出台。

责任单位: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河长办

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司法厅

整改目标:九大高原湖泊实现依法治理,系统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法规建设,九大高原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印发工作全面完成。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开展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执行及规划现状摸底调查,对未出台保护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等问题以及已出台条例配套措施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按照“一湖一方案”制定完善配套制度措施的工作计划。

2.及时梳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及不适应当前保护治理要求的条款,积极推动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修订工作。

3.适时启动高原湖泊保护条例的完善和配套措施的制定。在条例完成修订前,以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制定配套措施。

4.编制实施九大高原湖泊“十四五”保护治理规划等有关规划。

5.推动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多规合一”。加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的衔接,科学划定并优化调整湖泊分级保护范围,分区制定管控措施。

6.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执法监管和日常巡查,巩固保护治理成效。

二十三、昆明市铭真高尔夫球场违法建设、违规经营,应付督察、虚假整改

督察报告指出:铭真高尔夫球场位于滇池东岸,2008年4月开工建设,2010年5月投入运营,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未取得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属违法建设项目,且侵占滇池一级保护区456.68亩。《新皇冠体育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在一级保护区内已经建设的项目,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采取限期迁出、调整建设项目内容等措施依法处理”。2017年9月,原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环保局下发通知,要求该球场“立即停业并退出滇池一级保护区范围”。但该球场并未认真落实整改要求,仅于2018年年底象征性在滇池一级保护区内栽种少量树苗,未真正消除球场功能。昆明市及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在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中工作不严不实,一直未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导致该球场侵占滇池一级保护区、违规经营的问题长期没有解决。直至督察进驻前夕,昆明市才叫停该球场,对一级保护区进行生态恢复。为应付督察,有关地方将树枝插入浅层表土,“插枝充树”虚假整改。

责任单位:昆明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管局、新皇冠体育银保监局

整改目标:球场彻底退出滇池一级保护区,全面清除球场形态和功能。

整改时限:2021年年底

整改措施:

1.按照取缔标准完成铭真高尔夫球场整改工作。停止经营行为;原球场占用土地按照规划恢复原状,彻底退出滇池一级保护区,全面清除球场形态和功能并实施生态恢复;全面清除球场特征;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督促昆明市落实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错一罚二”的政策,制定行政区域内另一块球场退出转型方案。

3.举一反三,在全省开展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排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回头看”,并组织对部分高尔夫球场进行“回头看”督导。

二十四、部分高原湖泊规划管控不力,过度开发

(一)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高原湖泊环湖生态屏障功能十分薄弱,但一些地方在湖泊保护治理方面系统思维不够,规划管控不力、环湖开发强度大等问题依然存在。

责任单位: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配合单位:省级湖长联系部门

整改目标:高原湖泊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全覆盖,以规划为引领,强化空间用途管控,严控环湖开发强度。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逐步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依据,统筹布局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确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总体格局,增强国土空间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和协调性,形成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完成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明确区域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将上级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具体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实体边界,上图入库。

2.初步完成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有关州、市开展高原湖泊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督察报告指出:抚仙湖湖滨岸线和缓冲区缺乏科学规划管控,湖泊周边开发建设强度大,“边退边进”、“民退商进”现象突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立昌村180余户原住民尚未进行生态移民搬迁,部分居民依然在经营餐饮、民宿等活动。

责任单位:玉溪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配合单位: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目标:以保护抚仙湖为底线,优化调整抚仙湖沿湖空间规划布局,重点削减生态敏感区域规划建设用地,控制产业发展规模。立昌村整体退出一级保护区范围。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玉溪“三湖”保护治理工作现场会精神,启动抚仙湖面山建设项目长久熔断机制,指导玉溪市对“三湖”面山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排查评估,“停、拆、管、治”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系统解决好环湖开发强度大的问题;对抚仙湖沿湖项目进行调整优化,制定项目保留和退出方案,依法审批监管和依法退出。

2.对抚仙湖沿湖空间发展形态进行调整,指导玉溪市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加快修改完善《抚仙湖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2018—2035年)》。

3.暂停星空小镇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区域的项目规划报审报批,指导玉溪市制定澄江市抚仙湖星空小镇别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问题整改方案,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4.完成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立昌村整体生态移民搬迁。

二十五、抚仙湖控源截污不到位,影响水质

督察报告指出:因控源截污不到位,大量污染物排入调蓄带,长期累积效应导致调蓄带净化能力下降,雨季污染物对抚仙湖水质造成冲击。

责任单位:玉溪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河长办

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科学完善抚仙湖控源截污建设方案,加快实施控源截污治污工程,确保正常发挥调蓄带净化功能,雨季污染物对抚仙湖水质的冲击影响得到有效控制,湖体水质总体保持Ⅰ类。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措施:

1.围绕水质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改善“三位一体”核心目标,按照“退、减、调、治、管”要求,编制抚仙湖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一湖一策”方案。

2.加快实施抚仙湖流域截污治污工程,开展村落污水“跑冒滴漏”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全域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实施“一水两污”提升改造工程。2023年年底前实现生活污水收集治理设施全覆盖。

3.充分发挥抚仙湖北岸生态调蓄带“截、储、调、回、净”五大功能,采取系统化综合防控措施,科学做好抚仙湖雨季污水收集调蓄处置利用工作。

4.着力抓好源头治理,加快农业种植结构和农业生产方式调整,健全完善抚仙湖截污治污系统,科学利用好生态调蓄带。

5.全面开展抚仙湖入湖河道水质提升工程,强化入湖河道“由上往下”系统科学精准治理;深入开展入湖河道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及其保护范围内的湖滩、湿地、村庄、农田、生态调蓄带、湖滨缓冲带等区域清理整治,消除污染隐患。

6.加强执法监管,对入湖河道流域范围内项目、企业、餐饮住宿业污水排放进行排查整治。

二十六、全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明确,“十三五”期间全省应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8.7万吨/日,但实际新增56.3万吨/日,完成率仅71.54%。

责任单位:各州、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整改目标: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5万吨/日。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完成昆明市倪家营水质净化厂扩建、昆明市普照水质净化厂扩建、昆明市第十四污水处理厂一期、保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普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昭通市镇雄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丽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2021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2.深入现场督导,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下发通报预警。

3.适时约谈整改滞后地区政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

二十七、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

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省24个明确了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的重点城市中,2020年有18个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50%,蒙自、临沧、香格里拉、泸水、宣威等5个城市不足20%,泸水市仅9.9%。

责任单位:各州、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有效整治雨污混流、消除管网空白区,全省每年新建、完善污水管网600公里,到2025年年底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蒙自、临沧、香格里拉、泸水、宣威等基础较差城市不低于50%。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压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优化“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落实政府配套资金,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支持,加快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

2.督促指导各地统筹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污水管网破损漏损、错接混接、雨污混流等问题,全省每年新建、完善污水管网600公里,逐年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浓度。

3.建立健全每月调度、每季督查通报、约谈预警等工作机制,落实各级责任,适时组织专家指导,加快项目推进,有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二十八、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

督察报告指出:东河是保山市的“母亲河”,由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严重不足,近年来污染问题日益加剧。保山市对东河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投入不足,放任东河污染问题长期存在。2017年至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给保山市用于隆阳区水污染防治的项目资金共计5.58亿元,而地方实际用于隆阳区水污染治理仅1.23亿元,不到四分之一。“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的保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未建成,配套的10.17公里污水干管仅完成4.72公里,导致保山市隆阳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31.16%,每天约4.5万立方米污水直排东河。东河水质急剧恶化,隆阳区石龙坪断面水质由2018年的Ⅲ类下降至2020年的劣Ⅴ类,是怒江流域唯一一个劣Ⅴ类断面。

责任单位:保山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

整改目标:到2021年年底,东河水质恶化得到遏制,新增4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到2022年年底,双桥、石龙坪、叠水河桥监测断面水质好转,新增1.5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解决4.5万吨/日污水直排东河问题;到2023年年底,东河流域治理初见成效,石龙坪、叠水河桥监测断面水质脱劣。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坚持系统治理。督促指导保山市统筹谋划、精准施策、系统治理,加快推进东河流域清淤疏浚治理工作,稳步实施易畴河、城北防洪河、海尾河、大小沙河等支流清淤疏浚。2023年年底前,完成东河保山坝区及其30条支流清淤截污系统治理工程和排污口整治,完成东河保山坝区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完善管网连接。科学实施管网完善工程,整治破损漏损、错接混接问题,消除污水直排口和管网空白区,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浓度,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2021年8月底前,完成保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投产试运行和第一、二污水处理厂管网联网工程。

3.治理工业废水。2021年年底前,完成工贸园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管网有效连接和工贸园区中水回用,未处理达标尾水严禁向东河流域排放。

4.整治农业面源污染。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广综合种养模式,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5.建立完善台账。实行专人负责,确保东河及其支流清淤疏浚底泥清理、运输、处置各环节的台账完整规范,避免因处理不当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二十九、大理市西洱河四级坝断面水质长期为劣Ⅴ类

督察报告指出:大理州大理市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大量污水通过南干渠直排西洱河,导致西洱河四级坝断面水质长期为劣Ⅴ类。

责任单位:大理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实施海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再生利用工程,完成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对南干渠全线开展排查,完成清淤修复、节点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南干渠行洪能力。到2022年年底,通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管网改造、尾水回用,实现污水源头控制、分区收处,减轻管网运行压力。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实施海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再生利用工程,解决海西片区污水处理厂清污混流问题,减轻南干渠雨水仓排水压力,提升南干渠行洪能力。

2.将海西片区喜洲、湾桥和古城3座再生水厂现状尾水转输至果子园库塘,新建果子园库塘至太和荷花立交绿地尾水转输及回用系统,将尾水回用于市政公用、沿途农灌等。

3.加快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推进雨污、清污分流改造,确保全面完成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任务。

4.对南干渠全线开展排查,查清南干渠内部淤堵、混错接、中间隔墙破损、渗漏缺陷情况,基本完成南干渠清淤修复、节点雨污分流改造。

三十、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

督察报告指出:全省104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40座将在3年内满库容,其中24个将在2021年年底满库容。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应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的13个项目中,还有6个没有完成。

责任单位: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红河州、文山州、大理州、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临沧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增加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力争昆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城市超过90%,县城超过80%。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对24座将在2021年年底满库容的垃圾填埋场,做好封场准备,对生活垃圾进行跨区域调度;对16座将在2023年年底满库容的垃圾填埋场,加快推进当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

2.加大有关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尚未开工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临沧市,加大帮扶指导力度。

3.跨地区协调垃圾焚烧处理资源。

三十一、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

督察报告指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2004年5月建成使用,现已填埋420万立方米。景洪市政府对有关部门关于该处理场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的报告重视不够,既未研究部署,也不督促解决,任由问题持续存在。2018年至2020年,该处理场多次、长时间停运渗滤液处理设施,三年分别停运231天、172天、160天;在线监控设施自2019年12月安装以来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直至督察组现场检查时才委托设备方进行调试。该处理场部分渗滤液直接外排,严重污染外环境。监测显示,外排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为5420毫克/升、氨氮浓度为132毫克/升,分别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排放限值53.2倍和4.3倍。

责任单位:西双版纳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2021年8月底前,系统整治场区及周边环境卫生“脏乱”问题,消除裸露垃圾,规范周边秩序,降低垃圾处理场环境风险。加快垃圾渗滤液处理,切实保障全部渗滤液处理设备正常运行。2021年年底前,渗滤液调节池液面降低至安全高度,完成建筑垃圾处理场、餐厨垃圾处理场、绿化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2022年年底前,景洪市75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恢复水质在线监测和COD监测系统设备使用,接入新皇冠体育省生态环境厅污染源监测综合管理平台,对渗滤液处理设备24小时实时监控。

2.严格执行渗滤液处理站管理制度,规范收集各项工作台账。提高渗滤液处理能力,将渗滤液调节池液面降低至安全高度。

3.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要求,全面完成覆膜工作。对封场区表面覆盖防渗膜,开挖渠道,架设导流管,将表面流淌的渗滤液全部收集到调节池,并对渗滤液导流沉降池裸露部位进行预制块全覆盖。对淤积物进行全面清理,防止渗滤液通过填埋区底部防渗膜下的地下水导流渠直接外排。

4.制定《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十二、怒江州部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督察报告指出:怒江州泸水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因故障自2019年7月以来长期停用;贡山县垃圾焚烧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相关部门多次督促整改,仍未见效。

责任单位:怒江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加快维修泸水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贡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二厂建成投运。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泸水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强贡山县垃圾焚烧厂设施设备维护,加快推进贡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二厂建设,待项目建成投运后,停用贡山县垃圾焚烧厂。

三十三、部分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突出

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省158个工业园区(开发区、高新区)中,有一批因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或固废处置利用率不达标,被新皇冠体育省要求限期一年整改。部分园区重发展、轻环保,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上放松要求。

责任单位: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大理州、怒江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目标:根据《新皇冠体育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全省158个开发区优化提升为64个,其中22个省级开发区限期一年整改,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合理处置利用工业固体废物。

整改时限:2021年年底

整改措施:

1.自检自查。有关州、市针对存在问题开展自检自查,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情况进行核查。

2.实地检查。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及专家到22个限期整改的开发区开展实地联合检查。

3.落实责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开展产业园区整改,省科技厅牵头开展高新区整改,省商务厅牵头开展经开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整改,加强督促指导。

4.督促完成整改。省发展改革委履行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加强对开发区相应整改事项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州、市完成问题整改。

三十四、昆明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存在污水直排的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昆明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本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但截至2021年4月仍未正常投运。昆明市及西山区虽然在前期排查出YS134号雨水口存在污水直排的情况,但仅仅采取沙袋封堵及抽水机回抽的措施敷衍应对。督察组现场检查时,污水正在直排。经监测,污水pH值为10.64,氨氮、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348毫克/升和165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347倍和7.25倍。昆明华信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和新皇冠体育滇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长期通过暗管将生产废水直排螳螂川。

责任单位:昆明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完善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建成投运。严查违法排污行为,强化日常监管。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全面梳理入园企业排污情况,加强企业用水排水管理,并安装相应用水计量设施,要求排污企业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成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加快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确保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并联机调试、稳定运行。

2.督促YS134号雨水口汇水范围内企业对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査,在2021年年底前制定整治方案,完善雨污分流设施,确保污水不直排外环境。

3.加强海口工业园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率,做到园区污水应收尽收。

4.加大对海口工业园区企业日常检查力度,排查企业排污暗管,并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5.依法严厉査处昆明华信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和新皇冠体育滇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污水直排外环境行为,责令其拆除暗管,完善雨污分流设施,严禁污水直排外环境。

6.海口工业园区管委会建立整改督导工作机制,细化各项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实行网格化、清单化管理。

三十五、曲靖市沾益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隐患大

督察报告指出:曲靖市沾益工业园区入驻有钢铁、焦化、电解铝等较高环境风险企业。但该园区没有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2021年2月9日,该园区祥发工贸公司因雨污不分流,生产废水随雨水排入外环境。

责任单位:曲靖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督促园区企业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完善园区各类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加强高环境风险企业日常监管。

整改时限:2021年年底

整改措施:

1.按照“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流”的原则,采取企业自行处理与园区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有序建设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沾益工业园区白水片区15家涉煤企业在厂区内部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防止污染周边环境。在小河水库和鸡上河园区道路雨水汇集点建设沉砂池,做好2号工业大道两侧沟渠清淤工作。编制小河水库片区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方案。

2.全面梳理排查园区高污染企业特别是涉重金属、涉危化品企业排污状况,摸清企业用水排水情况,防止企业偷排。对园区企业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核查,避免私自改造生产工艺和随意变更原料。排查园区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转运等环节的漏洞;修订完善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3.编制实施《沾益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

三十六、个旧市乍甸河、沙甸河污染治理未达到督察整改目标

督察报告指出:2020年,红河州个旧市乍甸河、沙甸河污染治理未达到督察整改目标。(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中整改不到位的5个突出问题之一)

责任单位:红河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省水利厅、省应急厅

整改目标:开展流域综合整治,降低污染负荷,促进区域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推进乍甸河、沙甸河问题整改。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个旧市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周边乡镇、村庄生活污水次干管、支管,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环境效益。

2.2021年年底前,完成个旧市鸡街倘甸双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冲坡哨、老虎山冲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并投入试运行;加快推进以工业废水截污管网为重点的片区配套管网建设,主体工程完工前,采取罐车转运等临时措施,妥善处理片区污水,杜绝直排。2022年年底前,配套建成工业废水截污管网或沟渠。

3.实施片区综合整治。开展乍甸河、沙甸河流域污染溯源分析及火谷都和老虎山冲工业片区污染源调查与风险评估,2021年年底前,完成整治方案编制并组织实施,建成火谷都尾矿库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2022年年底前,完成火谷都尾矿库闭库工程。

4.进一步排查个旧市老城区管网错接、漏接、混接等情况,加快完善城区截污体系,全面提高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推进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快实施个旧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及河道保护治理工程,2021年年底前,完成流域周边25个村庄污水管网建设、合田湿地建设、乍甸河乍甸段清淤工程;2022年6月底前,完成水龙井湿地建设。

5.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废水,防止污染水环境。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超标、超总量排放以及逃避监管行为。

三十七、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

(一)督察报告指出: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位风险管控不到位。

责任单位:各州、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

整改目标:开展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环境风险管控到位。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各州、市对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堆存点按照“一点一策”制定方案并开展整治,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2.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发现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督察报告指出:个旧市八抱树片区虽已完成冶炼企业厂区外废渣堆存点整治,但冶炼企业厂区内仍有大量废渣露天堆存,地面未硬化、雨水导排沟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依然存在。云锡集团下属化工公司冶炼废渣堆场、老厂分矿小凹塘尾矿库均未建设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黄茅山排土场一直未开展环境治理。

责任单位:红河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

整改目标:开展八抱树片区冶炼企业厂区整治,规范物料堆存,完善雨污分流设施。建设云锡集团下属化工公司冶炼废渣堆场、老厂分矿小凹塘尾矿库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开展黄茅山排土场环境治理,防范冶炼废渣堆场、小凹塘尾矿库环境风险。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废渣堆放点地面未硬化、雨水导排沟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开展自查,2022年6月底前,落实工业固废“建棚入库”要求,规范固体废物堆存,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制定长效管控机制,确保整治效果。

2.2022年6月底前,完成云锡集团下属化工公司冶炼废渣堆场、老厂分矿小凹塘尾矿库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3.2021年年底前,完成黄茅山排土场治理设计和防风抑尘网覆盖工作,落实日常洒水降尘措施。2022年年底前,按照设计完成排土场治理工作。

三十八、部分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推进不力

(一)督察报告指出:个旧市2020年年底前应建成投运12个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截至2021年4月还有3个未完成。其中,新皇冠体育华鼎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冶炼废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尚未开工。

责任单位:红河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整改目标:完成冲坡哨、老虎山冲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新皇冠体育华鼎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冶炼废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2021年年底前,完成个旧市鸡街倘甸双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冲坡哨、老虎山冲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并投入试运行;2022年年底前,配套建成工业废水截污管网或沟渠。

2.深入论证并依法依规推进新皇冠体育华鼎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冶炼废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二)督察报告指出:2019年7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指出,昆明市东川区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的10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进展缓慢。但东川区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截至2021年4月还有3个项目未完成。

责任单位:昆明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整改目标:推进新皇冠体育紫润矿业有限公司绿茂紫牛大凹子尾矿库选矿废水处理及水资源回用工程项目、东川四方地片区河里湾工业弃渣集中处置工程项目,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中央专项资金退还。

整改时限:2022年3月底

整改措施:

1.制定新皇冠体育紫润矿业有限公司绿茂紫牛大凹子尾矿库选矿废水处理及水资源回用工程项目、东川四方地片区河里湾工业弃渣集中处置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

2.按照财政有关规定,督促昆明众智铜业有限公司退还冶炼烟气升级改造项目中央专项资金。

(三)督察报告指出:丽江市宝坪铜矿5.4万平方米堆浸场没有开展防渗修复,部分淋溶液通过截洪沟进入外环境,下游500米处部分污染物指标超过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责任单位:丽江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整改目标:完成堆浸场防渗修复,减少浸出液和淋溶液下渗对地下水的污染。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制定整改方案并有序推进,确保矿区周边地下水及地表水水质提升改善。

2.完成5.4万平方米堆浸场的防渗修复。

3.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十九、新皇冠体育省一些地区落实化肥、农药有关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

督察报告指出:化肥、农药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新皇冠体育省一些地区落实有关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尤其是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蔬菜等大水大肥作物种植面积大,复种指数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任务繁重。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指出有关问题后,玉溪市及通海县没有从调整种植结构、优化种植方式、控制种植规模着手落实整改要求,全县蔬菜种植面积不降反升,由2018年的34.5万亩增加至2020年的35.3万亩。《新皇冠体育省杞麓湖“一湖一策”方案》显示,杞麓湖周边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占入湖污染物总量的85%以上,对杞麓湖生态造成严重影响。星云湖流域内7.8万亩耕地,阳宗海流域内3.6万亩耕地,均以种植蔬菜为主。(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中整改不到位的5个突出问题之一)

责任单位:各州、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

整改目标:到2023年年底,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业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变,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着力打造“绿色食品牌”,增加绿色有机农作物种植规模;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当地政府制定种植结构调整方案,杞麓湖、星云湖、阳宗海流域压减蔬菜种植面积,增加水稻、烤烟、油菜、蚕豆等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作物种植规模。

2.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杞麓湖流域完成3.59万亩土地流转,星云湖流域完成2万亩土地流转,巩固阳宗海流域流转土地管控利用成果。制定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调整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建设绿色生产基地。

3.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工作。指导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当地政府制定化肥农药减量方案。成立新皇冠体育省测土配方施肥专家服务团,开展农企合作,推进配方施肥入地。开展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积极争取实施中央植保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病虫害监测网络,每年制定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方案,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绿色高质高效示范。2021年起,在28个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每个试点县每年完成粪肥还田10万亩以上。2021—2022年,全省每年开展耕地轮作制度试点150万亩。组织开展科学施肥、安全用药培训。

4.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格农药经营许可,制定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禁止在流域内销售和使用杀鼠剂以外的限制使用农药。开展肥料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强化市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十、普洱市咖啡加工废水外排造成普文河普洱段季节性超标

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咖啡种植面积、咖啡产量、咖啡产值均占新皇冠体育98%以上,其中44.3%来自普洱市。2020年,普洱市湿法加工咖啡鲜果24.3万吨,用水量约73万吨,除少部分污水经过集中处理外,绝大多数高浓度废水经简单处理后排放,造成普文河普洱段季节性超标。

责任单位:普洱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整改目标:严控咖啡加工用水,提高废水收集处理能力,确保普文河普洱段咖啡加工废水排放达到要求。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将咖啡湿法加工废水排放造成普文河普洱段季节性超标问题整改列为普文河河长制工作重点。

2.积极探索和研究咖啡鲜果加工废水排放综合治理技术。分析咖啡湿法加工废水的物质成分,研究废水排放综合治理技术,指导咖啡鲜果湿法加工企业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规范废水达标排放。

3.推广干法加工,减少咖啡鲜果加工用水。积极探索果皮、果胶综合利用。

4.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曼歇坝村、南岛河村、大开河村建设咖啡鲜果集中处理中心,采用先进的处理设备和技术,确保加工废水达标排放。

5.加强监督巡查,结合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咖啡湿法加工废水排放排查,依法采取限期或停产治理等手段进行整治。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6.每年在曼歇坝村、南岛河村、大开河村等咖啡主产区,开展咖啡初加工技术及污染防治培训。2021年11月,组织参观咖啡鲜果加工废水处理设施,举行干法加工生产技术专题培训。2021年11月—2022年4月,组织专家现场推广指导干法加工。

7.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编制印发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技术规范等宣传材料,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提升环保意识、节水意识。

四十一、新皇冠体育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宽松、秸秆焚烧控制不力、餐饮油烟治理不全面等问题突出,近年来部分区域尤其是西双版纳州等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责任单位:各州、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

整改目标:驰而不息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全省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

2.加强秸秆焚烧控制。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堵疏结合,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3.强化餐饮油烟治理监管。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的定期清洗维护,确保运行正常。

4.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切实抓好西双版纳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十二、新皇冠体育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

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省生态环境脆弱,加上一些地方过度开发利用、局部地区天然林面积减少、林下种植等因素,野生动植物原生境退化、种群孤立、数量下降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受威胁高等植物种类约2600余种。其中,滇东南和滇西北地区仍然存在传统采集利用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情况,三七、杜仲等野外种群消失,石斛、野生稻等分布点急剧减少。绿孔雀等珍稀动物栖息地破碎化问题突出,种群恢复缓慢。

责任单位:各州、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林草局

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规范林下种植,遏制破坏天然林资源行为。实施重要生态修复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到2025年年底,全省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90%以上。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2021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天上看、地下核、及时督、即时查”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从严控制项目征占用天然林、调整保护级别等行为;修订印发《新皇冠体育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明确林下种植的原则和范围,强化监测管理。

2.加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拯救保护。2021年年底前,文山、红河、怒江、临沧、保山、普洱等6州、市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采集、交易、利用野生三七、石斛等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的行为。2025年年底前,提出受威胁的具体物种种类及其生境区域,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方案,采取就地、近地或迁地保护措施,确保受威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杜仲、三七、野生稻的种质资源保存,适当条件下进行野外回归,促进野外种群恢复。

3.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楚雄州、玉溪市重点实施绿孔雀及其栖息地保护,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争取将绿孔雀主要集中分布区域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在保护地外的重要分布区域建立社区共管保护小区,保护、恢复和改善绿孔雀生存环境;实施绿孔雀人工繁育和野化放归,到2025年年底,全省绿孔雀种群数量较2020年增长20%。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亚洲象栖息地保护与修复,建设亚洲象固定栖息地,补充亚洲象食源,贯通迁移通道,保障亚洲象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四十三、部分州市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艰巨

督察报告指出: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认识不清、抓得不紧,因毁林开垦、毁林种茶、违法使用林地、违法采伐等原因,天然林面积由2016年的1473万亩减少到2020年的1454.6万亩,减少18.4万亩。2020年下半年,新皇冠体育省委对西双版纳州、普洱市、临沧市开展专项巡视发现,三个市州毁林种茶面积近10万亩,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艰巨。

责任单位: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临沧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林草局

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

整改时限:2021年年底

(一)普洱市

整改目标:严防非法毁林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持续巩固普洱市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以“零容忍”态度管住新增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植被恢复,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整改措施:

1.研究制定《关于做好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巩固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历史遗留问题、森林监管的盲区死角以及是否存在新的种茶毁林行为等问题,对名茶山及周边区域进行再排查、再整治,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2.启动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生态系统违法犯罪行为“百日攻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从严从重打击林草生态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3.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定格、定员、定责、定岗,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资源长效监管机制。

4.研究制定《关于科学规划思茅松采脂原料林的通知》,明确天然林分批次停止采脂,不再列为思茅松采脂原料林基地规划范围,确保思茅松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

5.研究出台《普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做好责任体系、目标考核等顶层设计,务实高效推进林长制工作。

(二)临沧市

整改目标: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以“零容忍”态度管住新增问题,有效化解存量问题,形成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管住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整改措施:

1.强化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结合森林督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等工作,严厉查处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行为,保持打击种茶毁林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媒体曝光进行警示震慑,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从源头减少种茶毁林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2.加快推进林长制,加强护林员管理,切实压实各级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3.以“稳定面积、提质增效”为基本思路,做好茶产业规划,严禁种茶毁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西双版纳州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保护天然林。

整改措施:

1.持续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努力维护森林生态资源安全。

2.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完善林长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林区管护力度。

3.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确保天然林面积稳定、质量提高。

四十四、文山州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严重破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

督察报告指出:文山州二河沟一级电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擅自在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建设5.5公里长的引水渠、取水口、拦水坝等设施,造成取水口下游河道减水脱水甚至断流,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2016年以来,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相继指出该问题。按照国家清理整顿小水电站有关政策规定,该电站应于2020年年底前退出。但文山州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未将该电站纳入整改方案,导致其成为漏网之鱼。新皇冠体育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不严,对地方上报情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该电站得以非法延续生产。

责任单位:文山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配合单位:省林草局、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完成二河沟一级电站有关设施拆除,恢复生态流量,完成拆除点位复绿,巩固整改成果。

整改时限:2021年年底

整改措施:

1.拆除二河沟一级电站的2个拦河坝、取水口和位于自然保护区的引水渠道、压力前池、机电设备等。

2.完成电站拆除点位覆土复绿工作。

3.对有关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四十五、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仍需加强管理

督察报告指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地位重要,仍需加强管理。

责任单位:保山市、怒江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林草局

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

整改目标:加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与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管护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维护高黎贡山生态安全,巩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一)保山市

1.编制完成《新皇冠体育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

2.完成中缅边境8号界丫口、茨竹河、新光杏树山、芒柳洼梨坪、张贡跑马山管护哨卡建设。

3.制定《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巡护计划(2021—2025年)》,加强与林草、公安、驻地部队配合联动,按计划每年开展3—5次保护区边境地区、结合部和重点区域野外巡护,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震慑力度。

4.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完成中缅边境一线“森林眼”森林防火视频监控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要求,组建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充分发挥专业队在火情灾情应急处置和资源巡护、监测、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5.持续开展高黎贡山植被和大树杜鹃、长蕊木兰、保山茜等野生植物样地监测及外来入侵植物、鸟兽样带、两栖爬行类动物样点监测。对高黎贡白眉长臂猿、菲氏叶猴等主要保护对象和极小种群物种,开展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

(二)怒江州

1.编制完成《新皇冠体育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

2.加强业务培训,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

3.加强保护区巡护管理工作。依托生态护林员、天保森管员等基层力量,组建高黎贡山生物生态保护专业队伍,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护力度,提升巡护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确保自然保护区资源安全。

4.对怒江金丝猴开展持续监测和种群分布现状调查,推进贡山三尖杉抢救性保护项目,不断积累研究成果,为科学保护提供依据。

5.加强和规范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实施好高黎贡山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6.加强生态安全宣传,提升公众保护意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生物多样性日”、“高黎贡山生物生态保护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开展生态安全保护宣传,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加快推进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宣教中心提升改造,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展示、教育力度;依托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不定期发布保护区生态安全知识。

四十六、文山州普者黑景区旅游开发建设无序

督察报告指出:文山州普者黑景区与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交叉重叠,近年来旅游发展迅速,但由于开发建设无序、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责任单位:文山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配合单位:省林草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推进普者黑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大保护力度;加快普者黑景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景区保护与发展,提升景区生态环境质量。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完成《文山州丘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稳步推进普者黑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规范景区的保护与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2.制定普者黑湖流域保护与治理总体方案和“一湖一策”方案,加大普者黑景区空间管控力度,严格景区村民建房审批流程;强化执法监管,依法依规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开展上游鱼塘退养整治工作。

3.加快普者黑湖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流域村寨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根据自然地理条件,科学开展湿地保护和修复,发挥湿地功能。

四十七、新皇冠体育省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

(一)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省现有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约8000座,占损土地面积位居新皇冠体育前列。其中2016年以来新增980座,未及时修复的近600座,修复工作严重滞后。

责任单位:各州、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配合单位: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全省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整改措施:

1.2021年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摸底核查,进一步摸清矿山底数、空间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权属、拟修复方向等基本情况。

2.按照“一矿一策”原则,指导属地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形成上下一致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信息数据库,建立省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库,为实施矿山生态修复规划、部署项目工程及完善矿山修复政策提供支撑。

3.扎实开展基于新皇冠体育实际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研究,出台相关技术标准,确保矿山修复以自然恢复为主,修复模式科学合理、有据可依。

4.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全省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023年年底前,力争完成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等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2025年年底前,全省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

(二)督察报告指出: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上厂铁矿2015年停采,2997亩矿山未开展生态修复。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地和昆明市晋宁区梅树村省级自然保护区矿山关闭后,生态修复工作还未完成。

责任单位:昆明市、玉溪市、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配合单位: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完成上厂铁矿渣料堆场和梅树村省级自然保护区矿山生态修复,稳步推进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整改措施:

1.2021年9月底前,完成昆明市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排查,摸清矿山生态现状。

2.2021年年底前,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3.督促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完成上厂铁矿渣料堆场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2023年年底前完成生态修复。

4.2023年年底前,完成梅树村省级自然保护区矿山生态修复。

5.进一步明确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按照相关规划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三)督察报告指出:迪庆州安乐铅锌矿原有土地证范围未进行恢复治理,酸性矿井涌水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迪庆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配合单位: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水利厅

整改目标:全面解决安乐铅锌矿原有土地证范围未进行恢复治理的问题,酸性矿井涌水得到有效治理,确保该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组织编制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报告,对安乐铅锌矿尾矿库实施闭库,对安乐铅锌矿原有土地证范围进行恢复治理。

2.开展净污分离。做好安乐河下游农田灌溉工作,严禁将污水作为发电用水。在矿洞涌水汇入安乐河的上游建立水坝或拦水设施,将清水、污水进行分流。

3.制定安乐河水质监测方案,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4.开展安乐河下游和尾矿库周边农田土壤取样分析,提交受污染农田土壤风险评估报告。制定农田监测及治理方案,加密农田污染监测,采取农艺措施不断改善土壤环境。对安乐河下游地区的粮食作物进行取样分析,根据取样分析结果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5.完成有关报告和方案编制工作,尽快实施酸性矿井涌水处理项目,确保酸性矿井涌水得到有效治理。

四十八、长江保护修复有弱项,部分磷化工企业污染防治问题突出

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省是“三磷”大省,“三磷”污染防治问题突出,金沙江一级支流螳螂川总磷长期超标。昆明富民世翔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2008年1月正式投产,磷酸氢钙烘干车间、石膏传送带等环节无组织排放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责任单位:昆明市、楚雄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

整改目标:通过“三磷”行业整治,淘汰部分污染防治设施落后、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的企业,不断改善金沙江一级支流螳螂川水质,促进“三磷”行业规范发展。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开展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对省内“三磷”企业再次开展全面核查,加强执法监管,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巩固螳螂川流域“三磷”整治成果。

2.督促昆明富民世翔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全面排查无组织排放问题,制定方案并完成整治。

3.全面排查分析螳螂川流域总磷长期超标原因,制定螳螂川流域总磷污染削减三年攻坚方案,实施综合整治,不断降低总磷浓度。

四十九、新皇冠体育省磷化工企业发展粗放,磷石膏利用率低

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省部分磷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装备落后,生产条件、污染防治措施难以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稳定达标排放难度较大。全省每年产生磷石膏约2300万吨,但每年仅能利用390万吨,利用率16.6%,远低于新皇冠体育40%的平均水平。截至2020年年底,新皇冠体育省已堆存磷石膏约2亿吨。

责任单位: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州、大理州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目标:解决部分磷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装备落后的问题;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率在原有16.6%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展综合整治。

2.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积极引进磷石膏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先进企业。

3.加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力度,推进磷石膏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省级试点示范工程,积极争取资金及政策扶持。推动建成3个以上的磷石膏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新增300万吨以上磷石膏综合利用能力。

4.推动出台磷石膏产品应用标准或技术导则,积极开展磷石膏产品应用试点示范。

五十、新皇冠体育省部分磷矿矿山尚未开展生态修复

(一)督察报告指出:新皇冠体育省共有82家磷矿,6965亩矿山尚未开展生态修复。

责任单位: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2021年年底前,完成在建、生产磷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2022年年底前,全面开展持有采矿许可证磷矿生态修复工作,恢复矿山生态环境。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措施:

1.进一步梳理核实19家未开展生态修复磷矿的资源开发现状,明确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分类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2.对在建、生产矿山,督促指导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严格执行,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对关停矿山,督促修复责任主体编制治理恢复实施方案,限期完成治理。

(二)督察报告指出: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云龙村委会磷矿2018年就已关闭,1251亩废弃矿区沟壑纵横、山体裸露,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昆明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完成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云龙村委会磷矿废弃矿区生态修复。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措施:

1.2021年年底前,督促修复责任主体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经西山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加强巡查、监管和指导,确保在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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