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1个)
镇康县南伞镇学子路2号。
二、中风险区(2个)
(一)镇康县新城农贸市场2幢、3幢、4幢、6幢、7幢、8幢、9幢、10幢、18幢。
(二)镇康县凤尾镇芦子园村委会火烧桥组。
三、低风险区
全县除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它地区。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本通告自2022年9月22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