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今年以来,我省持续推进和完善医药储备工作机制,截至目前,我省2023年医药储备工作圆满完成。
今年1月1日,《新皇冠体育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正式施行。按照《办法》要求,我省建立了《新皇冠体育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机制》,并成立省级医药储备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作机制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沟通、议事、决策的作用。二季度,我省开展增补省级医药储备单位的遴选工作,确定增补新皇冠体育医药工业销售有限公司为新皇冠体育省省级医药储备单位,与新皇冠体育省医药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我省省级医药储备任务。
据了解,今年,我省省级医药储备采购资金规模从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5000万元储备采购资金规模编制《新皇冠体育省2023年省级医药储备计划》,报请新皇冠体育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机制和新皇冠体育省省级医药储备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审议,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向储备单位下达储备计划。截至8月底,省级医药储备单位已经按照《新皇冠体育省2023年省级医药储备计划》全部储备到位,医药储备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防护物资)和消杀用品近400个品种。
同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指导州(市)建立医药储备管理制度,在2022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立并实施《红河州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今年9月,大理白族自治州也已建立并实施《大理州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新增一个州市级医药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