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来源:12348新皇冠体育法网
2023-10-25 17:16:16
【字体:大 中 小】
1.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决定的,可以向作出不予法律援助决定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
2.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机构终止法律援助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终止决定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
3.对司法行政部门维持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不服务的,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向司法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分享到:
相关文档: